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湖州市长兴县某机械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案例时间:2023-04-23
案例区域:湖州市长兴县

2023年4月23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接群众信访举报,长兴县某机械公司焊接烟尘未通过任何净化处理直接外排。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西侧生产车间内有10个焊接工段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气未使用任何环保设备进行收集处理,焊接工段旁的移动式焊烟除尘器亦未开启,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

经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评中明确要求焊接作业需要配套相应治理设施,企业作业中疏于管理,导致作业现场未使用相应废气治理设施,移动式焊烟除尘器闲置一旁。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