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秀洲区“民间闻臭师”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秀洲区运河路区域部分时段空气中臭味较为明显。7月15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运用VOCs走航监测车侦测,发现位于运河路的某化纤有限公司周边区域空气中VOCs数据指征较高。
秀洲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从事纺织涂层生产,产生的涂层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外排。经现场监测发现,该企业臭气浓度最大测定值为1318(无量纲),超过浙江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新建企业臭气浓度限值3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存在超标排放的违法事实。经调查,该企业改用溶剂型PU涂料,产生的恶臭气体超出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导致恶臭污染物超标排放。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8月12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限制生产的决定,同时拟处罚款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