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嘉兴市海宁市邓某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案
案例时间:2022-05-07
案例区域:浙江省嘉兴市

根据“绿剑2022”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部署,2022年5月7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采取“无人机高空巡查+发现问题点位定点巡查”方式对海宁市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执法巡查,发现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侧生态湿地西北角有大面积白色物体。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处为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陆域保护区交界处,现场倾倒有大量纺织边角料,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估算重量2吨左右,对饮用水源有较大污染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分头行动,一组联同属地派出所通过“天眼系统”排摸倾倒路线,一组联同属地社会治理办走访调查倾倒时间节点。由于倾倒地点比较隐蔽,且具体倾倒时间不确定,执法人员连续两天通过调阅大量监控视频初步锁定嫌疑车辆。由于视频中车牌被遮挡,执法人员通过对车辆外部特征进行比对,并查阅其日常路驶情况,最终确定倾倒车辆信息。面对视频证据链,车主邓某对其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邓某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目前,邓某已完成倾倒现场工业固废的清运并妥善存放,后期将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