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淮南某生物医药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例时间:2023-03-01
案例区域:安徽省淮南市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淮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巡查发现,淮南联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COD自动监测数据长期恒定维持在30mg/L左右,数据存在异常。

2023年4月12日,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航拍,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抽取地下水井的井水,稀释污水处理站的排水,涉嫌篡改废水自动监测数据。

2023年5月17日凌晨5时,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淮南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非法设置旁路排水管道,致使污水绕过自动监测设施,经旁路直排污水管网,经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792mg/L,超允许排放限值5.6倍,但同时段自动监测设备显示排放流量为0值。该公司采取稀释排放和旁路排放等逃避监管的方式,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39条规定,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7项规定。2023年6月12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以涉嫌犯污染环境罪将案件移送至淮南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 



案件启示

本案中,执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非现场执法监管优势,采取暗访、蹲守的方式收集违法线索。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执法,快速、精准锁定违法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