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湖北省宜昌市破获非法篡改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排污案件
案例时间:2019-10-16
案例区域: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和省级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同时开创司法鉴定辅助破获监控数据造假案件的新方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

  2019年10月1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北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1#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系统工控机在8月15日至9月11日被人为设置颗粒物排放浓度固定值为10毫克/立方米,且控制在±5%范围内波动。经现场同步取样监测,该公司2#废气排放口颗粒物实际基准排放浓度为73毫克/立方米,超标1.43倍。鉴于该公司已涉嫌以篡改数据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废气,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连夜依法查封了该公司3套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及站房,扣押了1#和3#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控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0月17日,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将扣押的工控机送至湖北软件评测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初步鉴定报告》认定,该公司模拟造假烟气自动监控数据,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刑事犯罪。同年11月2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2020年12月30日,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名当事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拘役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