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6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检查发现,某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赔偿义务人)位于余杭区瓶窑镇钢管租赁站使用废机油涂刷卡扣、螺杆等部件防锈翻新,未采取防范措施,场地也未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起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利用处置废机油共19.8吨,经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鉴定评估,受损场地土壤6个损害调查点位中5个点位均存在损害,1个点位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10.7万元。
磋商及修复
2022年10月1日,在余杭区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省环科院等部门共同参与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具体承办)与赔偿义务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赔偿义务人按要求自行对超标点位受损土壤进行清理,承担评估区域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费用、调查与鉴定评估费用,共计10.7万元。另在磋商时,赔偿义务人表示愿意积极弥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社会公众的不利影响,额外出资50万元环保公益金用于地方生态环境建设,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案在清理过程中邀请省环科院专家现场开展技术指导,避免过度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情况发生,最终清理污染土壤12.2吨并妥善处置。经监测,清理后的土壤污染物浓度达到修复目标值。
典型意义
该案是杭州市打击钢管租赁行业非法处置利用废矿物油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通过公、检、环等多部门联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机构全程参与,违法企业得到处置,受损环境得以修复,助推了杭州市钢管租赁行业污染整治进程,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借鉴。
一是部门联合,协作推进案件办理。该案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公安部门共同调查,检察机关全程司法指导并将赔偿结果作为检察机关刑事合规裁量情节,省环科院全程提供技术支撑,多部门密切配合、合法有序推动案件办理,落实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融合合规审查,助推行业规范经营。通过检察机关刑事合规审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指导,赔偿义务人制定了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经营。同时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出台《行业指引》规范防锈油采购、使用、贮存、运输、处置操作环节,助推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和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因势利导,拓展环保公益路径。办案单位因势利导,结合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赔偿义务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环保义务。赔偿义务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外,额外出资50万元环保公益金参与地方路灯节能改造工程,为赔偿义务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实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