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特点
该案件为跨区域部门联动,利用协同办案方式,全方位展开溯源排查的涉嫌环境犯罪刑事案件。
案情描述
2023年10月8日有群众反映,临安区玲珑街道米积村有污水进入河道导致鱼类死亡,临安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检查。调查发现,2023年10月8日上午,杭州某线缆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朱某将11桶废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7-09)、4桶废机油(废物代码:900-249-08)用货车运输至杭州市富阳区万市镇东叙村水竹垅村道南侧坎下草丛间倾倒,废乳化液、废机油通过倾倒点渗流至下游约250米石坎外,并最终流入临安区玲珑街道米积村河道,造成米积村河道水体呈乳白色浑浊。经检测,倾倒点的铜浓度为2.98×103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排放标准限值(铜≤0.5mg/L)5960倍,严重污染环境。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涉事三名当事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步对倾倒点土壤污染问题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典型意义
属地巡查,织密网格。临安分局在环境监管中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充分发挥网格员、社会组织、新媒体等渠道 “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本案就是属地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河道污染,第一时间通报执法人员开展调查,为案件及时发现查处奠定重要基础。
部门联动,跨区协同。临安分局在案件办理中启动110应急联动,通过公安与街道调取监控视频获取重要证据,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提前研判,提供重要办案思路。同时临安分局联合富阳分局全方位展开溯源排查,迅速掌握线索,锁定涉案单位。
查明案情,维护安全。案发之后,临安分局兵分两路,一方面迅速、充分收集证据材料,注重证据保全工作,另一方面,立即组织几十余人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防范环境风险,有效避免污染物进一步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