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解译发现,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青浦区拦路港段)存在疑似新建项目。经调查分析上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桩基项目临时用地范围与影像中新建项目位置高度重合,存在违法嫌疑。
2023年12月20日,调查组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10月向区规划部门申请了拦路港大桥东西两侧作为临时用地,并在临用地上新建了员工板房、钢筋存放及加工棚、材料存放场地等大临设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员工生活区仍有四、五十名工人在此生活居住,钢筋加工棚内有工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产生生活污水、餐厨垃圾、焊接废气等污染物。经调查,该公司存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
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制梁场、铺轨基地、施工营地等大临设施,严禁向水源保护区排污。
该公司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2月2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处罚款人民币14万8千元,并责令其拆除违建项目。
典型意义
本案充分发挥了卫星遥感的“侦察兵”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精准结合,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锁定问题线索,开展现场调查取证。科技赋能提高执法效能,以科技化、智能化、精准化为导向,探索多源化数据应用,构建体系化异常数据研判模型,进一步拓展非现场检查手段,有效提高了违法线索的发现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