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湖北咸宁祺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案
案例时间:2021-12-08
案例区域:湖北省咸阳市

  【案情简介

  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根据前期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异常数据筛查和跟踪监控情况,发现咸宁市祺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14日、16日、19日、23日、24日等多个时段,COD自动监测设备修正值在-30至-100之间变化,疑似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2021年12月24日,湖北省执法局会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并组织对其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进行了执法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中COD浓度均超过排放限值0.02倍、0.08倍、0.02倍。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涉嫌利用自动监测设备内嵌软件,篡改生成虚假监测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相关嫌疑人在多个时段将摄像头转向墙壁,并进入COD自动监测仪隐藏的软件更改数值范围,修正COD偏差值从-30至-100,设定COD浓度值为30mg/L至100mg/L,更改后的数据上传至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在提取数据中发现多个文件数据存在通过人为修改COD修正因子导致每升废水含氧量与实际数值不一致的现象。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2022年3月25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4月25日,赤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对陈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启示意义

  本案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智能管控系统挖掘异常线索,提前精准锁定了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了通过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的环境违法犯罪,充分展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智能管控等平台在办理大案、要案中的突出作用、优势,对优化执法方式,促进精准办案、科学办案,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