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四川攀枝花兴辰钒钛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违法犯罪案
案例时间:2022-03-01
案例区域:四川省攀枝花市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自动监控网络巡检发现,兴辰钒钛有限公司自动监测站房视频监控被遮挡,存在人为干扰自动监测数据的嫌疑。3月10日,在多方调查基本锁定违法线索基础上,市生态环境执法和公安部门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为保证案件顺利查办,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案组,在四川省总队业务指导下,对现场证据固定、调查询问重点、影像资料收集等进行专题部署,联合公安机关及时控制涉案嫌疑人,对该公司自动监测设备、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标排口等进行固证和采样送检。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外排水污染物氨氮处理效果不稳定,自动监测数据出现超标,该单位谢某某、雷某为避免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有意遮挡自动监测站房视频监控,向自动监测设备分析试剂内注入清水稀释试剂,使测定结果降低,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2022年3月11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谢某某、雷某等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启示意义

  数字赋能实现精准执法,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对异常情形的分析判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检查。依托行刑衔接的联动机制联合办案,推动案件高效处置,形成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