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5月12日,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RTO排口CEMS在线监测设备中氮氧化物转换系数被人为从1.533篡改为1.0,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监管平台核查发现,澄扬公司RTO排口CEMS监测设备于2020年6月29日完成验收备案,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1.706吨,超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1.08吨)0.57倍;颗粒物排放量累计0.66吨,超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0.06吨)10倍。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废气排口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查封扣押,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2名涉案人员已移交检察机关。
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2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启示意义】
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是应用在线监控数据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的基石。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发现并锁定案源,充分体现了精准执法的威力,也为排污许可证执法拓宽了途径、指明了方向,为完成“减排”“降碳”生态环境保护核心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