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在进行一类污染物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创值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该公司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经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重点管理类企业。该公司现有镀镍生产线和镀锌镍生产线各一条,已安装铬、镍在线监测设施,经调查,现有两条电镀生产线工艺中均包含可能产生六价铬的铬钝化工艺。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公司自动监控设备并比对排污许可证时发现,排污许可证副本上明确要求企业需在废水排口安装针对六价铬因子的在线监测设施,但企业实际仅在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排放口分别安装了总铬、总镍的在线监测设施,现有在线监测中均不包含针对六价铬因子的监测,与排污许可证提出的在线监测要求不符。
经核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