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在联合开展自动监控专项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正在生产,焦炉排口自动监测实时数据显示二氧化硫为0.20mg/m3、一氧化氮为0.01mg/m3、氧含量为14.30%,而浮子流量计显示数据为零、无烟气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管线未与采样探头连接,致使自动监测设备不能正常采集外排烟气。
经查,该公司环保负责人王某为掩盖焦炉烟气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事实,实施了断开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线,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