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宁波市慈溪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案
案例时间:2023-04-19
案例区域:宁波市慈溪市

2023年4月19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市机排中心业务骨干赴慈溪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车辆登记软件调取公安交管部门的车辆信息后,未锁定数据,随意修改相关车辆参数(包含发动机额定功率)。

通过查阅现场监控录像,并对相关负责人、业务主管等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发现该公司在进行机动车排气检验时通过修改发动机额定功率(明显小于车辆登记信息中的发动机额定功率),使其最大轮边功率达到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从而达到不合格车辆通过排放检验的目的。经查实,2022年8月到2023年3月间,该公司通过实施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为9辆不合格车辆出具了合格的虚假机动车尾气检验报告,涉嫌弄虚作假。2023年7月2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