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台州市仙居县查处跨区域倾倒漆渣漆桶等危废三吨以上案
案例时间:2023-01-08
案例区域:台州市仙居县

2023年1月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仙居县安洲街道柱岩村岩门谭后门山盘山公路路基下有漆桶倾倒现象,可闻到较大异味”。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检查,发现现场有大量漆渣、废漆桶倾倒堆放,倾倒点地面呈黑色,现场可闻到强烈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联系第三方处置单位对现场倾倒的固废进行称重、清理。根据部分倾倒固体废物标签上“**科技”“金华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信息,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批倾倒废物来自金华市永康市。仙居分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单位,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阅监控视频等措施,重点排查案发时间段来仙车辆,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具有重大嫌疑。

2月1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与永康分局开展联合调查,确定安洲街道倾倒固废来自永康市某厨具有限公司。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查实该公司产生的漆渣、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对该公司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重、查阅该公司近年原辅料出入库台账、危废管理台账等,确定倾倒的漆渣、漆桶等危险废物重量为3.078吨,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