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接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北仑区小港街道孔墅村有违规倾倒酸液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地块上有一废弃坑,未进行防渗处理。废坑内有一定量的废液,且经pH试纸检测呈强酸性。经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判定坑内废液为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00-34。
经调查,该地块由孔墅村村民租赁给胡某使用。经初步勘察判断现场疑似从事过酸洗作业。由于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处理,为防止污染扩大,北仑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废液进行转运处理,共计转运处置废酸液19.72吨。胡某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行为,属于严重污染环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