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杭州市余杭区某印刷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例时间:2023-04-11
案例区域:浙江省杭州市

2023年4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洗版台下接一塑料软管直通雨水系统,部分洗版废水通过软管排入雨水系统,检查时绿色浑浊的洗版废水直接从雨水井外排至厂区外地面渗排。同时发现,该企业在复核车间东侧墙角设置一处孔洞,部分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利用该处孔洞排放至厂区东侧围墙外环境。经采样监测,该公司外排的洗版废水及清洗废水,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

经查,该企业环评审批要求洗版工艺产生洗版废水不能直接外排,应收集后委托处置,复合工艺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但企业负责人及操作工人环保意识淡漠,未按环保审批、验收的相关要求处置废水,违法设置孔洞排放废水,且浓度超过相关排放标准一百余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