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朱溪镇杨丰山黄泥塘村查处一起1000余吨固废倾倒案件。另排查发现埠头镇西亚村内有约4000吨散发刺激性气味的灰色粉末状固废堆放。经检验鉴定,固体废物汞、铬等重金属含量较高,属于危险废物。鉴于案情重大,仙居分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会同公检法机关开展案件研讨,成立联合办案组,明确查办方向及重点措施,推动案件调查。
经查,周某某非法接收3900吨铝灰、4000吨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运输至朱溪镇杨丰山的台州某林业公司进行拌和、填埋。以蚯蚓养殖为名在网上进行环评登记表备案,谎称主营泡桐种植和营养土生产,行非法处置固废。涉案人盛某某多次以中间人身份,凭借多家第三方处置公司的资质从多个铝灰加工点及污水处理厂收运铝灰、污泥,并伪造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铝灰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以代为处置铝灰和污泥的名义层层获利。
台州市某林业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45万元。2021年11月1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24人,其中1人已逮捕并移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倾倒在埠头镇等地的4925吨危废已全部清运处置,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