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23年4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重点监管单位自动监控视频巡查及自动监控比对报告追溯过程中发现,某科技公司在北仑区两家砖瓦生产企业自动监控比对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随后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两家砖瓦厂进行现场检查,调取环境检测报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和视频资料,对企业和在线运维单位等3家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经查,北仑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环境检测的现场取样环节缺乏实质监督,对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管控严重不足,导致发生其采样人员在其中一家砖瓦厂未现场取样就出具了全套取样数据,在另一家砖瓦厂仅取2组样却出具9组取样数据,最终出具完全的环境检测报告,涉嫌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
查处情况
该环保科技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500元,罚款9.4万元,对该公司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30650元,同时三年内禁止该公司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