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案例时间:2022-12-16
案例区域:浙江省宁波市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16日,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社会环境实验室检测机构问题线索,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对比该公司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某环(检)字(2022)第0T194号〕纸质图谱与电子图谱,发现二者存在不一致,VOCs测定项目的气质定量报告7张图谱编号与采样记录、流转记录的编号不一致,且上述纸质报告等共8张图谱与电子图谱中的保留时间(RT)、峰面积(Area数据均不一致。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因原始电子图谱丢失,该公司实验室检测员马某某将案外电子图谱复制,并将文件名称改为第0T194号检测报告对应的图谱,通过伪造电子图谱,导致检测报告数据无法追溯。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五条,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实施“双罚”,给予直接责任人马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公司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