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在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和自动监控领域监理专家数据分析基础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的北仑区某重点排污单位3套氮氧化物在线分析设备进行检查,发现3套分析仪现场仅显示NO浓度数据,无NO2和NOx浓度数据,且NOx浓度计算公式未设置加入NO2浓度,也没有转化炉将NO2转化为NO。现场用浓度为29.96mg/m³的NO2标准气体直通分析仪,1#、2#、3#仪表分别显示NOx(湿基)实测浓度为1.15mg/m³、4.41mg/m³、1.70mg/m³,现场NOx及NO2显示界面为未显示状态。
调查核实,宁波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人员对运维的氮氧化物在线分析设备进行调试时,NOx计算公式未加入NO2浓度数据,导致实测NOx浓度偏小。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氮氧化物监测单元中NO2可以直接测量,也可通过转化炉转化为NO后一并测量,但不允许只监测烟气中的NO。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该环保科技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随着宁波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领域监管的加强和现场监控视频的管理应用推广,设置稀释管路等现场明显的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的措施已基本杜绝。取而代之的是在系统中隐蔽的设置参数,或对日常关注不到的公式缺项、少项,因此依托专业监理单位的检查,积极开展后台异常数据筛查,成为重要方式。宁波市和北仑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自动监控管理中均组建了专业监理单位,更有力地发现企业隐蔽违法行为,此案件的查办也给予违法单位极大的震慑效果,该案也是我市查处的首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