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发现,江门市某纸业有限公司2023年5月6日14时至23时COD在线监测异常数据人工标记为“故障”,随即开展现场核查。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当天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测站房内COD分析仪未被维护检查。该公司所委托的江门市汇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人员梁某曾在5月8日前往该企业进行自动监测设备维护,为解释5月6日COD的异常数据,虚假填写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
处罚情况: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7日对该公司违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