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四川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案例时间:2023-12-26
案例区域:四川省泸州市

2023年12月26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四川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塑生产线等涉气工序正在生产,当日累计生产酒瓶包装盒3400余个,包装盒底板1600余个,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停止注塑生产”的管控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注塑生产作业,并依法对该公司注塑机等VOCs工序生产线控制柜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