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四川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塑生产线等涉气工序正在生产,当日累计生产酒瓶包装盒3400余个,包装盒底板1600余个,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停止注塑生产”的管控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注塑生产作业,并依法对该公司注塑机等VOCs工序生产线控制柜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