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2024年1月11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眉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四号车间一号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停止喷漆作业”的管控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喷漆房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