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沈阳市浑南区某检测公司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案
案例时间:2023-10-01
案例区域:辽宁省沈阳市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位于浑南区双园路的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较混乱,档案不规范,大量监测报告无原始采样记录和数据单,存在报告造假嫌疑。

根据沈阳市环境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连夜对该公司出具的监测和检测报告逐一核查,查实部分监测报告存在无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与其原始记录中数据严重不、报告出具时间在现场监测时间之前情况。

经进一步调查,查证该公司自2022年6月起对外出具的监测报告涉及伪造签字共计221处,初步查实涉案金额为18万元。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部局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