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赣州市某口腔诊所无证使用放射性射线装置案
案例时间:2023-08-31
案例区域:江西省赣州市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31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口腔诊所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于2023年3月5日购进一台口腔CT机,以诊疗附赠方式向顾客提供免费口腔CT服务,但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存在无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口腔CT机)的违法行为。

2023年9月5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诊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口腔CT机,并限期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2023年9月13日,该诊所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查处情况

该诊所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口腔CT机)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该诊所无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口腔CT机)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未取得违法所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1款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诊所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启示意义

辐射安全许可证非口腔诊所、宠物医院等行业准入前置条件,许多口腔诊所、宠物医院等民营经济主体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陆续添加了射线装置等辐射设备,但忽略了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强化对辖区口腔诊所、宠物医院等民营经济主体的普法宣传,悉心指导他们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助推行业合法合规经营,打造优质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