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亳州市某建筑装饰公司施工环境违法案
案例时间:2024-04-01
案例区域:安徽省豪州市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进行高空巡航检查,发现亳州市见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现场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土方,未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4条第3款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0条第3款规定,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于2024年5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2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