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5月8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双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大面积砂土及水泥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第2项规定,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于6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1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
案件启示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是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重要抓手。少数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空,影响了空气环境质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用无人机巡航、走航车监测、高空瞭望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精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以法治之手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还群众以蓝天白云,繁星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