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成都某纸品公司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案
案例时间:2024-01-11
案例区域:四川省成都市

【案情简介】

接群众举报,成都某纸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涉气工序未停产。2024年1月1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双流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查,成都市于2024年1月9日零时-1月16日零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但2024年1月10日20时至21时,该公司开料、喷胶等涉气工序未按其《成都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停产备案表》的要求进行停产。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4条第5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裁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据《成都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向举报人发放了5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