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3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机关在联合调查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中,通过公安机关掌握了该公司还将泸州市某酒厂发酵废水倾倒在自贡市沿滩区某处土坑内的线索。
经调查,该公司通过中间人骗取泸州市某酒厂信任,拿到了这批发酵废水和处置费用,该公司安排司机将本该运往外地进行规范处置的两车共计60余吨发酵废水倾倒至沿滩区某处土坑内,任其渗漏至外环境。
处罚结果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39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第3项的规定,2024年7月2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68万元的处罚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