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益阳市某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例时间:2023-07-25
案例区域:湖南省益阳市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督导组对益阳市某涉气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该企业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量程修改日志,发现该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张某登录“管理员登录系统”,多次修改粉尘量程,把量程从0-100变为0-50,导致超标的真实数据在自动监测设备上显示为达标数据。同时,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该企业员工刘某在2023年7月22日20点18分至25分曾进入在线监控房,期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量程被人为修改,在此期间没有其他人员出入。7月26日凌晨1点,执法人员委托益阳市某监测站对该企业进行现场监测,结果显示粉尘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0.96倍,但在线数据显示粉尘排放达标。该企业上述行为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


查处情况


该企业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2023年8月2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