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台州市机排中心发现临海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的线索,2024年1月10日,临海分局执法人员对临海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勘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测流程为车辆身份确认-1检测方法确认-安全检测(包括外观检验)-环保检测(包括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前台开检测报告。该公司于2021年7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11105022947)。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12月份4号线检测视频进行查看,发现检测车辆车牌号为浙AL3***(检测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3时56分)、车牌号为浙A9H***(检测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59分)的车辆在上线过程中未按照国标要求使用发动机转速传感器采集检测过程中的转速数据。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对现场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并送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予以立案查处,作出罚款12.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