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2024年是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各项工作深化、完善、全面推进之年。本年度,协会各专委会、会员单位积极优化自身运行机制,组织、策划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呈现出了奋勇争先的良好势头。宁波市生态环境助企服企专家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主动帮扶企业,引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各单位和个人致力于科技创新成果的研发和突破,对宁波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各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继续按照协会章程良好运作,提高全体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并更好发挥优秀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撑,经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开展2024年度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范围
1、优秀专业委员会:在14个专业25个专业委员会中,评选出不超过8家优秀专委会。
2、优秀帮扶队:由各专业委员会内部推选优秀帮扶队伍,原则上不超过15支。
3、优秀专家组: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助企服企专家库8个专家组中,评选出不超过3个优秀专家组。
4、优秀会员:面向本组织所有在册会员,评选出不超过20家优秀会员。
5、生态环境治理标杆:面向本组织所有在册会员中的生产企业。在每个行业中推选出2-3家环境治理标杆,为全市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提供示范。
6、优秀课题:本年度已结题或已有重大研究成果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课题,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与化学品治理、固(危)废治理、地表水生态治理、重金属治理、噪声治理、核辐射治理、生态环境咨询、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碳减排、生物多样性等。评选出不超过5个年度优秀课题。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专业委员会
1、组织机构健全。专委会内设秘书处,每家单位固定一名联络员,有完整、详细的通讯录并组建微信群,第一时间通知、转发协会重要工作事项。
2、内部分工明确。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参加专委会活动,互帮互助氛围良好。
3、有翔实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良好,未来发展进步方向明确。
4、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委会内部活动,活动台账记录完整可查。组织开展跨专委会、跨行业的考察交流学习。
5、完成协会和上级部门部署的任务和工作。按要求参加协会、市局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无无故缺席记录。
6、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单位三年内无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其他违法记录。
7、本年度活动亮点突出、获得政府部门表彰或其他荣誉的专委会优先参评。
(二)优秀帮扶队
1、帮扶组组长和成员名单明确,定期召开帮扶工作会议,制定帮扶计划和目标。
2、本年度执行帮扶计划情况良好,针对各行业特点对委员会成员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生态环境专业台账、污染物治理设施运维、在线监测设备管理、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应急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环节进行有效梳理优化,有效杜绝环境违法风险。
3、建立问题发现到整改闭环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机制,查出隐患问题后向企业出具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企业立行立改,企业完成整改后进行验收。
4、帮扶队组长、副组长单位三年内无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其他违法记录。
(三)优秀专家组
必须在本年度履行以下工作职能:
1、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记录完整可查。
3、开展入企线下帮扶,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治理管理水平,有效减轻环境违法风险、生产安全隐患。
4、“甬环宝”平台答疑及时、专业,企业对于解答满意度高(按答疑数量从多到少为筛选依据)。
5、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解读、污染物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设施运维咨询、环境管理指导、企业环境体系建设等服务。
6、对宁波市生态环境提升有关重要技术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就推进宁波市污染物治理提出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
7、热心、支持协会工作。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积极参与协会重要会议和活动。
专家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近两年度(2023—2024年)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2、本年度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或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
3、本年度参与宁波市、浙江省污染物治理相关政策制定、技术标准制修订论证评估。
专家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要求,泄露咨询、审议、调查研究中涉及的敏感信息的。
2、泄露工作过程中获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3、本组成员被举报行贿受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优秀会员
1、合法经营、企业正向发展。社会信誉良好,无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其他违法记录。
2、积极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执行协会各项相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3、积极参与协会和所在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参与活动次数由高到低为筛选依据)。
4、为协会事务热心奉献,对协会做正向宣传,积极引导举荐新会员加入。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
6、对于社会、公众或本协会有重要、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的会员单位优先参评(需提交相关资料证明)。
(五)生态环境治理标杆
1、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建设和生产有合法手续,无重大环境投诉及群体性上访、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2、重视数字环保建设,把数字环保纳入“数字工厂”建设中。公开企业生产、环保设施的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积极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3、排放标准严格。企业执行国内(包括国家、地方)规定的行业内最严排放限值,并稳定达标排放。
4、污染治理技术先进。企业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治理技术。
5、内部管理规范。企业建立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和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内部规章,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年终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责任。
6、注重人才培养。从事环保管理的人员具备环保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相关的培训和学习。
(六)优秀课题
1、课题成果可为宁波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避免与当前宁波市有关部门的科学研究、地方标准(法规、指导性文件)的计划重复。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3、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运行可靠、经济合理。
4、具有推广前景,能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6、其他相关合法的申报要求。
三、评选流程
(一)各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自愿报送相应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优秀专家组评选会同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再由理事长办公会议复核,确定拟表彰名单;
(三)拟表彰名单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协会“甬环宝”平台、官网、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后,在2025年会员大会上对无异议的优秀专委会、优秀帮扶队、优秀专家组、优秀会员、生态环境治理标杆及优秀课题进行表彰。
四、申报材料
(一)优秀专业委员会
1、《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2024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评选申报表》;
2、专委会成员名单、通讯录;
3、专委会2024年内部(专委会秘书处)会议材料;
4、专委会2024年活动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活动签到表、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
5、专委会2024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6、专委会成员单位2023—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成果;
7、其他材料(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复印件)。
(二)优秀帮扶队
1、《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2024年度优秀帮扶队评选申报表》;
2、帮扶队成员名单、通讯录;
3、帮扶队2024年会议材料;
4、2024年各项帮扶工作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帮扶计划、帮扶照片、活动报道、整改意见书、验收材料等);
5、帮扶队2024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其他证明材料。
(三)优秀专家组
1、《宁波市生态环境助企服企专家库2024年度优秀专家组评选申报表》;
2、2024年会议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2024年活动、帮扶工作台账资料;
4、“甬环宝”平台答疑信息汇总;
5、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证明材料;
6、生态环境问题调研报告、综合建议报告等;
7、2023—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成果;
8、参与政策制定、技术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9、其他材料(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复印件)。
(四)优秀会员
1、《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评选申报表》;
2、其他材料。
(五)生态环境治理标杆
1、《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2024年度生态环境治理标杆评选申报表》;
2、其他材料。
(六)优秀课题
1、《宁波市生态环境2024年度优秀课题评选申报表》;
2、课题名称、研究进展、主要学术发现、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专委会、专家组、会员单位于12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甬环宝”平台(网址及二维码见附件),逾期视为放弃;
2、填报单位、组织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报谎报,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评选资格;
3、协会必须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舒捷 联系电话:19957418709
附件:
1、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2024年度评优申报表;
2、“甬环宝”平台材料上传网址及二维码。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