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讲暨危险废物经营及收运单位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1-27
信息来源:来源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增强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切实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年度工作,做好《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落实。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讲暨危险废物经营及收运单位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吕唤春总工、市执法队、市审批处、土固专班和各危险废物经营及收运单位参会。

会上,首先对《条例》进行详细的宣贯,主要介绍了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更对于《条例》中的相关修订特点和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做了详细的阐述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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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对今年度固废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通报,要进一步加快全市固废数字化建设进度,贯彻落实省文件部署要求,又精准的指出目前宁波市危废经营收集单位在生产运行管理上的不足,要求企业加强整改,并明确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问题隐患。各企业负责人也就此问题进行了交流,互相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表示将即着手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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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吕唤春总工程师强调,一是要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条例》的宣贯工作,引导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法律意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二是要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托固废数字化平台,结合实地执法检查,压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做好危险废物安全生产工作,经营和收运单位要认真对照管理要求,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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