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建设更高水平“大美宁波”,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联合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宁波市生态环境促进会(以下简称“三会”)将组织开展“2025年宁波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奖”推荐、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成果产生时间
截止至2025年7月1日。
二、推荐成果要求
(一)申报项目成果的形式包括正式出版物发表的著作文章、获得授权的专利、通过验收的工艺、技术、软硬件产品、工程设计与实践,获得政府批复的政策规划及其应用,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官方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等。
(二)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重大学术价值、应用前景或良好的社会效益,具体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知识创新类:主要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包括但
不限于重要的、具有首次(首创)特点的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市内外、省内外及国内外生态环境领域公认、产生重大学术影响;对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科技发展以及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2.技术创新类:主要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和开发研究,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突破性和颠覆性的工艺、技术和软硬件产品、全市领先或填补空白的发明创造、获得政府批复的重大的政策规划与政策规划应用、标志性的工程设计与实践、服务于我市乃至我省环境治理,有广泛影响力的技术成果等;推荐成果需有实质特色性和显著先进性,能够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方式
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社会组织均可推荐成果。推荐项目均需填写《2025年宁波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奖推荐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完成单位需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评选方式
评选程序主要包括成果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发布五个阶段。
五、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7日- 2025年8月7日。
六、报送方式
1. 邮件主题以“2025科技创新+推荐单位+成果名称”命名,发送到han.yuxiao012@outlook.com。
2. 邮件需包括推荐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扫描版,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推荐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扫描版均以“推荐单位+成果名称”命名。附件材料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材料电子版根据清单顺序以“清单序号数字+附件材料名称”命名。
3. 推荐表盖章原件和附件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邮寄至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邮政编码:315012
联系人:韩语笑,联系电话:15706827895
附件:2025年“宁波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