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甬环宝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社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9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宁波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甬环发〔2023〕76号)规定,我局对宁波市范围内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对外提供生态环境检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了202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周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信用评价依申请纳入评价范围的生态环境社会检测机构34家,经检测能力和信用风险综合评估,基础信用评价A级(优秀)8家,B级(良好)14家,C级(一般)8家,D级(合格)4家;风险综合评估低风险等级21家,中风险等级13家。

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社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8-14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我局将对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吴 梁    联系电话:0574-89281322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B座

电子邮件:sthjj@nbepb.gov.cn

附件:2025年度生态环境社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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